你騎著車,
載著我在看不見盡頭的馬路上奔馳著,
那年我們十七歲,
那時候的我們都還很年輕,
那時候的星空都還很熟悉,
轉眼間,
怎麼那麼快,
我已經二十二歲了,
已經忘了多久沒有到墾丁,
已經忘了多久沒有這樣好好的聊天,
五個小時的墾丁,
很瘋狂卻很值得,
我們沒有去那個我們第一次一起看到流星的貓鼻頭,
也沒有去那個我們不知道去過幾次的社頂,
我們只是在人潮有點稀少的墾丁大街來回的走著,
一次又一次的走著,
那年我們十七歲,
怎麼轉眼之間變的好遠,
在快到枋山的時候,
我們看到一整片的月亮海,
記得很久以前我吵著說我想看,
沒想到你都記得,
你說看著月亮海有種安靜的感覺,
即使周遭很吵,
但是還是很安靜的感覺,
海面被照的閃閃發亮的,
很不可思議的感覺,
我們就站在路邊站了十幾分鐘,
那年我們十七歲,
一不小心十七歲已經走了好遠好遠,
還來不及抓住什麼就溜走了,
我們還可以在一起多久,
還可以離十七歲多遠?
我不知道,
真的不知道。
那年我們十七歲,
就好像我們還是十七歲一樣,
你沒有變我也沒有變,
至少,
你在我面前還是那個你,
我一直都是那個我,
時間,
過的很快,
卻還停在十七歲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22歲的文章,好煽情。
謝謝,在我26歲的時候,你還沒有走,還陪在我身邊,
我們要繼續煽情、繼續感動、繼續很愛很愛,
到很久很久以後,七老八十以後,我們還會在一起,
一直都會在一起。
我愛你。
留言列表